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海角社区
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海角社区
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补充通知》相关要求,结合《海角社区
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发〔2020〕250号)有关规定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资格审查、学院考核,研究提出海角社区
2023-2024学年海角社区
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最终初评结果,原有《海角社区
2023-2024学年海角社区
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》作废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4日—11月8日
联系方式:0431-85094054
办公地点:海角社区
南岭校区交通馆231室
海角社区
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11月4日